植入型体内自动除颤器(ICD)
众所周知,心脏病患者的死亡中,大约一半属于猝死(即突然死亡)。造成猝死的最常见原因是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如心室颤动及室性心动过速等。这些严重的心律失常发生前常无预兆,药物也不能完全预防其发生。这些心律失常发生时必须被马上终止,但即使是在医院内,有时也来不及进行治疗。因为心室颤动发生时,心脏实际上不能射血,而脑缺血超过6秒钟就会发生意识丧失。如果心脏停止射血达5分钟以上,抢救成功的机会低于20%。ICD就是用来随时终止这些严重心律失常的一种仪器,大量研究表明,ICD植入要较药物治疗有效得多。ICD的外观与起搏器类似,植入的部位也基本相同,但ICD要较常规的起搏器大。通常,ICD只有一条电极导线(植入右心室)。ICD可以随时检测出并判断患者所发生的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类型并给予不同的处理,从而达到终止心律失常、挽救患者生命的目的。
ICD植入Ⅰ类适应症为:①室颤或血流动力学异常的持续性室速引起心脏骤停的幸存者,排除其他完全可逆性病因(证据水平A);②器质性心脏病伴自发性持续性室速,无论是否伴有血流动力学障碍(证据水平B);③不明原因的晕厥,电生理检查诱发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持续性室速或室颤(证据水平B);④心肌梗塞40天后,LVEF≤35%,心功能Ⅱ或Ⅲ级(证据水平B);⑤非缺血性扩张型心肌病,LVEF≤35%,心功能Ⅱ或Ⅲ级(证据水平B);⑥心肌梗死致左室功能不全,心梗发生40天后,LVEF≤30%,心功能Ⅰ级(证据水平A);⑦心肌梗死相关的非持续性室速,左室射血分数≤40%,电生理诱发出室颤或持续性室速(证据水平B)。
ICD植入Ⅱa类适应症:有猝死高危因素的患者发生不明原因晕厥,且晕厥可能与心律失常相关时建议植入ICD,如长、短QT间期综合症,且有恶性心律失常发生;儿茶酚胺敏感性室速;Brugada综合征有晕厥病史或记录到室速发作;肥厚型心肌病合并一项以上危险因素等均建议ICD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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